乌兹别克斯坦制定并实施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出口监管细则

乌兹别克斯坦立法数据库网站消息,乌兹别克斯坦总统近日签署编号IIQ-67总统令,旨在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合作、规范技术标准与商品贸易等。

该总统令主要内容包括:

1、国际贸易规则与经济合作细则:加强与欧亚经济联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城组织的经贸协作,推动跨境贸易协定谈判,扩大农产品、化工品、纺织品等优势产品出口;

2、非关税壁垒优化:取消90%的进口商品现场开箱检验,仅保留高风险商品(如药品、化妆品)100%检验

3、建立“预裁定制度”企业可提前30天申请商品归类、原产地规则判定

商品进出口监管细则:

1、动植物产品(附件1-20项):需提供出口国官方检疫证书,进口肉类、乳制品须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兽医与植物卫生安全局 (ovGK)制定的微生物、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如编号0306391000的澳大利亚小龙虾需检测乱弧菌、诺如病毒);

2、食品与农产品(附件51-80项):预包装食品须加贴乌兹别克语标签,标注成分、保质期及营养信息;

3、酒类(HS2203-2208):除常规检验外,还需通过国家酒精饮料监管局的酒度与添加剂检测;

该总统令自2025年4月18日起生效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