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三)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完善自治区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和北部湾经济区综合保税区发展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切 落实主体责任,将综合保税区发展列为相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计划,确保落到实处。(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财政厅、商务厅,南宁海关,自治区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广西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二)强化激励考核。


加强综合保税区绩效考核。对发展绩效评估综合排名首次进入全国前50名的综合保税区,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A类的综合保税区,给予5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财政厅,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三)强化资金和金融支持。


2021—2023年自治区每年在分配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等专项资金时,对综合保税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综合保税区内创新项目。推行综合保税区与东盟大宗商品贸易、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开展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利用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优先支持综合保税区符合条件的基础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创新企业“信用+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加对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规模,向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进口信贷等金融服务产品;对标沿海地区的融资标准和利偿水平,推出面向加工贸易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便利企业就近融资和经营。完善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区内企业加快信息与资金自由结合,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四)强化人才支撑。


吸引研发、设计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落户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加大具有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专业技能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与当地技术职业学校和就业市场有效衔接机制,服务新增产能迅速用工。在确保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优化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四证两险一中心”管理模式,对综合保税区急需紧缺的外籍务工人员,做好招募、派遣、用工和劳务中介机构管理。建设凭祥综合保税区跨境劳务服务中心项目。(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加强培训宣传。


建立政策研究小组,研究和推动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落实,加强政策集成创新,指导在招商引资、项目入驻、园区建设和市场开拓中的政策应用。加强政策宣讲和培训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指导企业精准用策。及时研究解决或解答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宣传,营造关注、支持、参与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商务厅、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广西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